呼伦贝尔海拉尔通报“司机私自载人往返海区-陈旗”:已行政处罚

时间 • 2025-11-03 02:19:47
某某
私自
往返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8月8日消息,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报,2021年8月6日19时许,刑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转警,有人举报某司机存在疫情期间私自往返海区—陈旗,违反疫情期间防控规定。

刑警大队立即组织值班人员开展侦查,经查:2021年8月6日16时许,违法行为人肖某某驾驶白色尼桑阳光牌汽车(蒙E3***5)绕路避开检查站,将四名没有核酸检测结果的海拉尔居民送至陈巴尔虎旗,之后肖某某又将三名陈巴尔虎旗居民送到了海拉尔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肖某某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刑警大队依法处以行政处罚。另对其违法营运行为转交通执法部门处理。同时,在工人新村至陈旗五一社村村通路口与陈旗G332国道交汇处设卡管控。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表示,请广大市民注意,禁止市民私自往返其他旗县,一经发现将追究违反规定人员相应责任。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往返通勤的,由所在单位向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办理出入城通行证或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

来源:“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