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酒驾报废摩托车 被行政拘留5日、罚款3900元
时间 • 2025-12-03 22:09:09
民警
某某
1月8日,自贡市交警支队沿滩大队在例行检查过程中查获一起无证酒后驾驶报废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行为人陈某某被依法罚款3900元、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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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被依法查处。沿滩交警供图
处警民警介绍,当日下午1时许,沿滩区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园富路28公里处设卡检查,查处涉酒、涉牌类交通违法行为。此时,民警在对一辆由富全镇街方向驶来的川CJ××79普通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车人陈某某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且疑似酒驾。
经检测,陈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车。当即,民警依法向陈某某出具法律文书,并依法扣留其车辆,告知其立即到沿滩区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进一步查证,陈某某从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是两三年前为便于出行在当地购买的二手车,车辆状态为“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当天中午,陈某某在家吃饭时喝了二两白酒,饭后驾车到富全镇街上购物,返回时被交警查处。
陈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责和后悔。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无证酒驾报废车”的违法事实处以合并罚款39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荣霞红星新闻记者袁伟
编辑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