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协同立法,《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提请一审

时间 • 2025-11-07 14: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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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提请一审。

《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包括总则、建设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法律责任、附则。总则厘清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政府部门及铁路运输企业等各方职责,并建立健全双段长责任制、信息通报制度、配合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

建设安全方面,聚焦铁路建设全过程,按照现实矛盾突出、安全需求急迫、有待进一步明确的原则,分别对建设前风险评估、并行交汇时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设置、铁路方代建设施移交、竣工验收等进行规范。

线路安全方面,以生产、生活、管理活动为主线,全面梳理影响铁路线路安全的典型行为,对公民、企业、政府的行为进行规范,保障铁路线路安全。主要包括:安全保护区内外设施管理、易倒伏物管理、禁止和限制性行为、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机动车通行、人行通道、所有权不清设施管理、铁路桥下空间利用等。

运营安全方面,构建铁路运营安全预警、防范、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严格制止和打击危害铁路运营安全和站车秩序的行为,强化车站及周边安全管理、乘车秩序维护,提高无线电保障能力,发挥好信用体系激励惩戒作用。

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代永波在对条例(草案)的有关情况作说明时表示,近年来,路地双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路外环境治理工作,铁路安全形势得到好转,但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2020年四川省境内发生铁路伤亡事故90起,死亡人数61人。

“制定《条例》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代永波表示,当前,四川省铁路建设迎来多重发展机遇。川藏铁路、成达万高铁、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破土动工,成兰铁路、成昆铁路扩能改造、汉巴南铁路加快建设,西渝高铁、成都都市圈铁路前期工作明显加快。通过制定《条例》将近年来执行《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过程中探索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结合实践中有益做法,有利于营造铁路大发展的良好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铁路安全立法也是四川重庆两地协同立法的“上新”。在立法起草及审查阶段,两地人大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工作对接和集体论证修改,目前两地《条例》在主体框架、安全保护区禁止和限制性行为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基本保持一致。

红星新闻记者钟茜妮

编辑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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