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 • 2025-11-03 20: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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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各自省份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于当年7月1日起同步实施。作为我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三省“决定+条例”的“立法套餐”已施行8个月有余,在当地实施效果究竟如何?

3月16日,红星新闻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获悉,本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共同决定+条例”)执法检查。

▲赤水河资料图

具体而言,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赴泸州市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个别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对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此次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立法目标要求,突出以下重点内容: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条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等“五个统一”落实情况;省(市、县)共同建立流域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及运行情况;“共同决定+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深入推进实施“共同决定+条例”的意见建议。

“‘共同决定+条例’实施效果好不好,关键在于政府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共同决定+条例”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赤水河流域保护中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此次执法检查,要紧扣“共同决定+条例”规定的法定责任落实情况,推动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全面、准确、有效落实到位。要深入了解“共同决定+条例”规定的法律制度执行情况,既要看制度是否建立完善,更要看制度实施效果如何,推动制度机制有效管用、形成长效。

同时,各有关部门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抓紧整改不放松。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紧盯问题整改,督促推动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落实到位。要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切实把“监督发现问题”向“监督解决问题”拓展延伸,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法律得到严格执行,把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发挥出来,让法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会上,四川省政府相关负责人现场表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将坚持实事求是,不隐瞒、不遮掩、不虚报,逐一整改到位。生态环境厅强化统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全力整改到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将此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纳入日常督查(暗访)内容,采取清单管理、专项督察、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对问题整改不力、工作滞后、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群众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及时约谈,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近年来,赤水河流域治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布局,治理重点工业企业,加快淘汰关停赤水河流域小造纸厂、酿酒作坊等污染企业;基本实现赤水河流域四川段城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积极推进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废弃矿山环境问题整治;在全国首次开展多省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2021年,赤水河4个国考断面中3个水质达到Ⅱ类、1个为Ⅲ类,流域水质优良。

红星新闻记者钟茜妮

编辑向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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