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答红星新闻:过去5年完成6项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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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了“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工作情况。在回答红星新闻记者关于环境法治建设相关问题时,赵英民透露,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目前正在抓紧修订当中。长江保护法目前正在全国人大审议。
赵英民表示,“十三五”期间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水、气、土、固等领域环境管理需求,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和重大法治、重大改革紧密融合,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步伐,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改革落地,构建了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相适应的法规标准框架,取得了积极进展。过去五年,先后完成了环境保护税法、水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等6项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制修订工作。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目前正在抓紧修订当中。长江保护法,正在全国人大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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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
据介绍,截至目前,“十三五”期间已经完成制修订并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551项,包括4项环境质量标准、37项污染物排放标准、8项环境基础标准、305项环境监测标准、197项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其中配套大气十条的实施,发布了122项涉气标准。配套“水十条”的实施,发布了107项涉水标准。配套“土十条”的实施,发布了49项涉土标准和40项固体废物标准。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面,赵英民介绍,2017年底,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在全国部署试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这项工作纳入了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发布了《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写入了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初见成效,截至今年9月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674件。
赵英民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健全环境标准和技术管理体系,加大环境保护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的实施力度。
红星新闻记者吴阳北京报道
编辑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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